安全生产,人人有责,让我们了解森林防火安全小常识
2022-01-01 14:22:59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永兴县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李艳菊(实习) | 作者:李艳菊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7297

森林防火常识
 安全生产·人人有责

 安全生产,人人有责,让我们了解森林防火安全小常识。

扑火时应如何强化安全措施?



关注消防  珍爱生命

(一)指派有扑火经验的同志担任前线指挥员。

 (二)临时组织的扑火人员,必须指定区段和小组负责人。  

 (三)明确扑火纪律和安全事项。  




 

关注消防  珍爱生命


(四)检查扑火用品是否符合要求,扑火服十分宽松,阻燃。   

(五)加强火情侦察,组织好火场通信、救护和后勤保障。 

(六)选定进退路线和安全区。









 


关注消防  珍爱生命

(七)从火尾入场扑火,沿着火的俩翼火线扑打。   

(八)不要直接迎风打火头,不要打上山火头,不要在悬崖、陡坡和破碎地形处打火,不要在大风天 气下、烈火条件下直接扑火,不要在可燃物稠密处扑火。

(九)正确使用扑火机具。  

关注消防  珍爱生命




森林防火期野外火源管理“十不准”规定:

1、不准在山上烧黄蜂、烧山赶野兽。

2、不准在林区内丢烟头、火尾。   

3、不准在山上烧灰积肥。   

4、不准在山上烧木炭。   

5、不准在山上烧香烛纸钱、放炮竹、放孔明灯。  

6、不准在山边林内烧田坎、烧稻草、秸杆。   

7、不准在山上玩火或烤火取暖。   

8、不准使用火铳枪械狩猎。   

9、不准在林区烧烤食物。   

10、不准在四级以上高火险天气进入林区内炼山。




—  —
扫描二维码关注我们
APP下载:新永兴


责编:李艳菊(实习)

来源:永兴县融媒体中心

版权作品,未经授权严禁转载。经授权后,转载须注明来源、原标题、著作者名,不得变更核心内容。

  下载APP